1、古代女子是有字的。但是“字”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。
2、《礼记·曲礼》上说:“男子二十冠而字”,“女子十五笄而字”,就是说不管男女,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,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,供他人称呼。
3、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。 有字的古代女子有董小宛、左芬、薛涛、班昭、蔡文姬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