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科技4月23日,近日,网传江苏苏州一公司发布通告,要求公司驾驶宝马品牌车辆的员工一个月内卖掉,更换国产车,
公司将给予20000元现金奖励,一个月内未处理掉宝马车辆的员工将作开除处理。
该消息一经传出,就引起了广泛讨论。
根据澎湃新闻消息,法学博士、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指出,
如果该消息属实,那么该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。
刘文华指出,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、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企业有权开除员工,不更换特定外资品牌的汽车显然不在其列。
也就是说,不更换特定品牌的汽车就开除员工,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
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或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,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。
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该公司一高管的回应,网传消息不实,公司并未发布此通知。
那么在你看来,
公司因为员工买宝马车就开除员工的行为,是否合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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